甘肃省出台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6小时速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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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0:02 四川新闻网 | ||||
中国西部网消息
7月14日,记者从甘肃省环保局获悉,《甘肃省处置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出台并实行。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发生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5种突发性污染事故及事件,一律6小时速报,24小时确报,立案查处,同时由省环保局上报国家环保局。 据了解,甘肃省应急事故及事件现场调查涉及预测污染透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要求每24小时报告1次,直到事故污染报警消除。此外,应急事故、事件现场调查监测组建24小时值班制度,发挥省市联动机制。 根据现场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应急事故、事件现场调查监测组向省环保局应急领导小组建议建立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由省环保局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作出是否发布警报决定。同时,应急事故、事件现场调查监测组要及时进行事故处理分析,向事故、事件处理组通报情况,由事故、事件处理组对新闻媒体发布污染事故消息。 甘肃省处置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的事故事件,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因生产装置、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等因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突发性污染事故,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突发性污染事故,受自然灾害而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现场污染事故事件及其他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故事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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