拷问政府诚信 重庆大足县政府因欠款坐上被告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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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0:08 四川新闻网 |
中国西部网消息 44万工程款和利息欠款的“接力棒”,八年间被大足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展计划与经济委员会、企业发展局等3个政府部门相互传递,导致100余万元民工工资至今无法兑现。追讨数十次无果,原工程项目经理将其告上法庭。 3部门传递欠款“接力棒” 铜梁市民毛甲伦原是铜梁县第四建筑公司项目经理。 毛称,1994年,公司通过招投标取得了大足县城丁家坡片区工程A24-A26工程30套房屋的承建权。承建工程属于安置拆迁户的房屋,由该县政府投资修建。大足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称经开区管委会)承诺,工程竣工后20日内结算工程款,但实际只支付了90多万元,被拖欠44万余元。 “原本以为政府不会赖,没想工程款一拖就是8年。”毛说,他每年要从铜梁到大足追讨五六次,但每次都无功而返。 8年的时间变迁,经开区管委会也不复存在。工程款债务被转移到县发展计划与经济委员会(以下称计经委)。 今年3月,大足县企业发展局又从计经委手中接过了债务“接力棒”。 8年拖穷一个富翁 毛说,打官司纯属无奈之举。因为自己拖欠了100余万元民工的工资,只有通过告政府讨回。 他说,这几年,他被拖垮了。如果不是这样,工程资金周转不会困难,民工工资也不会拖欠,而自己住的将会是豪华住宅。但现在,他住的是50多平方米的老房子。 作为铜梁最先富起来的人,毛甲伦曾风光一时。上世纪80年代初率先修楼房的是他,县领导亲自为他的工程奠基剪彩,报纸头版头条刊发了他的消息。今非昔比,现在是到处有人追债,一到过年,一串串民工到家里讨过年钱。每当这时,只有叫妻子做饭招待他们。妻子整天埋怨:“钱也没找到,还倒欠一屁股账……”这几年,为了讨债,他的体重从205斤下降到160斤。 由于毛甲伦离开了公司,他失去了诉讼的主体资格。原单位——铜梁县第四建筑公司遂在上月将县政府、计经委和企业发展局起诉到铜梁县法院。 拷问政府诚信 今年3月11日,建设部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清理拖欠工程款,我市政府在3月30日向各区、县转发了该通知。“但大足县政府对此没有还款计划,政府究竟还有没有诚信?”毛甲伦问。 昨日,该县宣传部宣教科科长在联系了相关人士后称,政府不可能失信于民。他表示,是什么原因拖欠工程款并不清楚,里面有很多原委需要法院查证。 对于计经委转移过来的债务,该县企业发展局副局长张亚兰称,他们局是今年3月正式成立,只听说有铜梁第四建筑公司的债务,但是否拖欠他们不清楚,原来经办此事的要么退休,要么调离。现正在清理债务。 毛甲伦向记者出示了该局在今年5月19日出示的一份证明。这份证明称“原计经委应付铜梁四建司工程款44万余元。” “债权债务账目上有表现,现在仍在清理,是否存在管理上的混乱?”企业发展局另一副局长尹树泉称不存在,经开区管委会的债权债务转移过来时就是一个账本。 既然有账本,债权债务应该很清楚。但尹说经开区管委会账本同正规公司不一样,其他情况,他就不知道了。 记者欲采访将工程款“皮球”踢给企业发展局的计经委。该委一位副主任称找办公室,而与办公室联系后,却称几位主任都不在。记者立即来到那位副局长办公室求证,先前还虚掩的门已关闭,敲门再无人应声。(记者罗彬实习生 朱宇) 重庆瑞月永华律师事务所周永强律师认为,工程款本应由发包方负责支付,但发包方已被撤消,就应由撤消发包方的机构或发包方主管机构来承继发包方应该履行的合同义务。 工程款拖欠金额被企业发展局通过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双方对工程决算金额不再有分歧和异议,已经转化为一种简明的债权债务关系。鉴于原发包方已被撤消,县政府作为原发包方的撤消机构和主管机构,应责无旁贷地支付工程尾款。来源:重庆晚报【编辑:李玲】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