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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穴:从“单位人”走到“社会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0:23 红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走穴”。据新华社7月13日报道,江苏省日前出台了旨在引导、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职兼薪的政策性文件,明确指出政府鼓励、支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法、有序地从事兼职工作,并获取合理的回报。出台此类文件,这在全国还是首次。

  长期以来,人才资源仅仅被视作“单位人”,只要一进单位门,便如同进了保险箱,被舒舒服服、无忧无虑地养起来,直到退休,直到进火葬场。在这种情况下,单位对职工实际上承担了“无限责任”,职工很大程度上无法决定自己的命运和发展。如果一个“单位人”走向社会,就像离开父母呵护的呆傻儿童一样不知所措,很难变成一个独立的“社会人”。

  由此不难看出,“单位人”其实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与市场经济并不相适应。它既不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动,也不利于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反而严重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因此,江苏省出台文件鼓励单位人“走穴”,这一“敢为国内先”的举动其实正好为“单位人”转化为“社会人”提供了政策保障,值得提倡。

  何谓社会人?通俗地讲,“社会人”是指“把自己卖出去”的这类人。为了全面盘活自己,他们要么打破“一对一”的“婚姻制度”,实行“一女多嫁”;要么在保持原有“婚姻关系”不变的前提下,再到外面“同居”。倘若要用规范的经济学语言来描述的话,那就是把自己从“私人物品”(单位物品)转变为“公共物品”,然后按照“私人物品”的市场规则运行。既在体制内又在体制外,既在单位内又在单位外,一边吃“财政饭”、一边吃“市场饭”,这就是社会人的共同特征。

  也许有人认为,社会人的出现是“国有人力资本流失”;是“利用公发展私”。笔者对此不敢苟同。如今,结婚不再需要单位开介绍信;考研究生也不再需要单位盖章;……这就告诉我们,个人对单位的依附程度越来越低。在这样的现实条件下,一味地责怪单位人“走穴”无疑显得底气不足。更何况,单位人转化为社会人带来的是多赢的效果,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众所周知,人才资源这种东西,不论一次使用还是多次使用,也不论一个单位使用还是多个单位使用,不但对其本身没有损失,而且在使用中可以增值。反过来说,这种东西如果被单位“锁定”,即仅局限在一个单位使用,那就太可惜了。毫无疑问,从单位人变成社会人,首先受益的是他本人。因为他利用自身的无形资本形成了有形资产。但与此同时,单位人“走穴”过程中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的是单位,在他自身资产“无中生有”的过程中,单位的声誉也会得到提高,这无疑使单位的无形资本得到进一步的增值。因此,单位人“走穴”充分利用了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于己有利,于人有利,于国有利,是全赢而不是单赢。

  由此可见,江苏省采取兼职兼薪是一种政策导向,符合十六大提出的劳动、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要求,是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的一个崭新的方式。因此,只要做好规范工作,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不但无可厚非,而且应该大家提倡。毕竟,无论做社会人还是做单位人,都是“经济人”基于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选择。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大发展,相信越来越多的人将会步入社会人这一行列。(稿源:红网)(作者:毛天祥)(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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