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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实行多元化生育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1:32 京华时报

  作者: 郭爱娣 实习生侯露露来源:

  本报讯(记者郭爱娣实习生侯露露)昨天上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赵白鸽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我国大多数的地区和家庭实行的并不是一孩生育政策,而是一个多元化的生育政策。

  据赵白鸽介绍,城市的一孩,农村的二孩,少数民族地区的三孩,甚至有些地区(比如西藏)没有限制,所以我国的生育政策,实际上是根据每一个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状态所确定的一个多元化的生育政策。目前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体制正处在一个逐渐形成和完善的过程中,如果在这个过程中采取非常严厉的一孩政策,那么农村所拥有的家庭保险的可能性就会被减弱。“所以目前农村仍然采取一孩或者是二孩的生育政策,这是由他们的经济情况所决定的。”

  在谈到流动人口问题时,赵白鸽说,目前我国流动人口已经达到1.2亿至1.4亿,占我国总人口数的10%。他们在整个社会发展中是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我国对流动人口有下面几个重要的考虑:首先,把流动人口视为和所有的城市人口一样拥有同等权利。其次,把流动人口视作社会进步的力量,为流动人口提供更多的帮助。如在北京和上海,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服务全部是免费的。另外,注意进行大城市和卫星城市的规划,在流动人口流动的过程中注意引导和导向,避免一些超大级城市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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