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豹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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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2:24 大江网-江西日报 |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 7月15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兴豹与妻子文献兰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兴豹、文献兰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2年。两人犯罪所得人民币411.3668万元予以追缴,上交国库。 据法院认定,被告人王兴豹在担任中共上饶地委书记期间,单独或与其妻文献兰共同收受或明知其妻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个人和单位谋取利益或承诺谋利,先后多次收受王某等人人民币共计103.4万元。其中被告人王兴豹在被告人文献兰收受他人贿赂计人民币7.3万元期间,按被告人文献兰转达的请托事项,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被告人文献兰利用分管上饶地区人民保险公司大楼基建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51.3424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此外,王兴豹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对价值人民币255.3644万元的巨大差额,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王兴豹、文献兰一案是6月15日开庭审理的。(吴小萍 罗德斌) (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