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实施多元化生育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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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5:24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本报北京7月15日讯记者冯军军报道: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赵白鸽15日在此间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中国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并非简单的“一孩”政策,而是一个多元化的生育政策。 赵白鸽说,中国目前的总和生育率,即平均每名妇女在育龄期间的生育数是1.8,这个数字意味着长期以来,中国实际上在大多数地区和家庭实行的并不是“一孩”政策。 她说,总体上,中国在城市提倡一孩政策,在农村实行两到三孩的政策,在少数民族地区多为三孩政策,而在有些地区,如西藏,则是没有限制的。 “这实际上是根据中国每一个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态所确定的一个多元化的生育政策。”她说。 赵白鸽表示,中国现有2.4亿育龄妇女,其中有83%的人使用避孕方法,这通过强迫命令是很难实现的。她说,在这2亿多人中,有48%的妇女使用宫内节育器,有36%左右使用输卵管结扎技术,剩下的相当一部分使用口服避孕药和避孕套等其他方法。 赵白鸽说:“避孕方法的构成是一个很好的案例,可以向全世界说明,我们计划生育的整个项目主要是通过提供优质的服务、知情的选择和可能获得的技术和产品来实现的。” 据国家人口计生委提供的资料,全国2000年出生人口性别比(119.92)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结果相比,上升了8.5个百分点,比正常值高出近14个百分点。 她认为,造成中国出生性别比失衡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首先是文化传统的影响,即所谓的男孩子偏好,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其次,中国出现这个问题和农村的社会保障机制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据介绍,中国政府明确提出了解决人口出生性别比问题,并且作为未来10年一个很重要的任务,中国政府已经制定了在2010年将出生性别比降到正常水平的目标。 中国将开展的宣传教育活动。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一个项目是“关爱女孩行动”,该行动已在全国开展试点。此外,中国将通过有关的法律文件,比如《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明确规定,严格限制非医学原因的性别鉴定。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07月16日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