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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七类食品无证生产销售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5:41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7月15日讯 记者原国锋报道: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从7月起以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大中城市为重点,进一步查处无证生产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7类食品。到今年底,要确保在本辖区内遏制无证生产销售这7类食品的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得给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发放任何允许生产销售的凭据,已发出的必须立即收回。对无照生产无证产品的,要报请有关部门予以取缔;对未申请领取生产许可证、未取得生产许可受理通知书和经审查检验不合格的企业,要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报请有关部门撤销注册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

  《人民日报》 (2004年07月16日 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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