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制品厂 长期“几不管”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7:55 重庆商报 |
本报讯(记者周哲)本报昨日报道的《水泥制品厂瞒报死亡事故?》另有隐情。据了解,厂里连年发生死亡事故,除了瞒报外,还与该厂长期处于“几不管”状态、导致厂里在安全问题上缺乏监管有关。 就水泥制品厂去年前发生的三起死亡事故,当地安监局至今未接到报告。按规定,发生死亡事故后,事发单位应在半小时内报告他所在的行业主管部门,再由行业主管部门立即向安监部门报告。如果不报,就被视为迟报、漏报和瞒报。 垫江安监部门几年都没接到死亡报告,如此瞒报行为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水泥制品厂上级企业、垫江供电公司生计科长詹建国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以前的几起事故,公司都是报给当时的主管部门水利农机局的,同一报表还向县安监局进行了抄报。但当记者提出要看原始记录时,詹以在另外一个人手上为由婉言拒绝。他建议记者到水利农机局找。 据称,2001年前,供电公司的行业管理职能,一直由水利农机部门行使。当年7月,垫江县机构改革,供电公司及所属企业的管理便划给了经委。但由于体制没理顺,经委并未对供电公司实施管理。其相关职能依然在水利农机局。 在水利农机局,记者依然没有查到死亡事故的原始报告记录。该局办公室主任马林称,体制调整后,除了供电公司的党务工作由他们负责外,供电公司的其他管理,都已经转给了经委。 县经委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也表示没有接到供电公司的任何死亡报告。该委运行科一张姓工作人员说,对供电公司及下属水泥制品厂的管理,是今年初才正式划归他们的,他们没有对供电公司实施管理,对水泥制品厂发生的安全事故也一无所知。(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