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年职称政策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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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8:09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取消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有效期 受理申报时间为8月15日-9月15日 【本报讯】(记者张苹)记者从昨天举行的我市2004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会议上获悉:每年一度的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展开,今年的职称政策有所调整。材料受理申报时间为2004年8月15日-9月15日,卫生技术系列、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会计师系列、医药工程系列申报时间分别由市卫生局、市(区)教育局、市财政局和市药监局确定。 不受外语计算机证书有效期限制 专业技术人员凭1997年及以后人事部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2001年广东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可申报评审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 转换系列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与转岗前同档次专业技术资格,现资格是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的,可免试职称外语。 凡通过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BFT考试的人员,可凭BFT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中,通过BFT(A)级者,可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BFT(I)级者,可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取消计算机考试成绩有效期的规定。扩大了计算机免考的范围,增加了取得博士学位者和计算机专业专职教学的专业技术人员。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决定中关于注重能力和业绩评价的精神,今年我市将进一步扩大特殊评审的范围。前两年,特殊评审只限定在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等三大奖的人员,每年仅十余人申报,范围偏窄,不利于拓宽选才的视野。今年扩大到获得省(含副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等三大奖,或拥有两项以上发明专利,或获得省(含副省级)以上优秀企业家等称号的。市人事局有关负责人称,这将有利于拓宽为优秀人才服务的渠道,评价选拔更多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增加申报前公示 今年增加了申报前公示。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评议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认真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和问题,并调查核实。对与事实不符的内容,所在单位应要求申报人剔除或按事实予以更正。 评审结果也要公示。为减少环节,提高效率,从今年起,凡评委会评审通过的人员,由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统一在市人事局网站或用人单位公告栏公示7天。 不必公开发表论文的范围缩小 市有关部门从实际出发,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技术人员可不公开发表论文。为了维护职称的公信力,今年缩小了不必公开发表论文的范围,在我市评审的工程类和经济类高级职称中,试行取得现资格后,获得省(含副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等三大奖之一,或拥有两项以上发明专利,或获得省(含副省级)以上优秀企业家等称号的,可不要求公开发表论文,但须提交与工作岗位相关的两篇以上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 今年全面推行集中审阅 根据中央人才工作决定关于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精神,市人事部门今年拟授权部分行业协会组建相关学科组,经行业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后,再提交相关评委会进行最后评议。 为了加强评审工作管理,今年全面推行集中审阅的学科组评议方式,集中时间、集中地点评议。评审工作在11月20日以前完成。 作者:记者张苹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