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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意丢车失而复得车体损坏谁来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8:45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 (王雅妮)丢了一辆价值2480元的电动车,一个月后又奇迹般失而复得。这件事就发生在外地来肥的刘女士身上。

  今年5月5日,在合肥市东方商城做生意的刘女士买了一辆黄色电动车。6月22日中午,由于丈夫一时大意忘了上锁,一会工夫车子就被人顺手牵羊了。夫妻俩自认倒霉,没有报警。“丢车以后,我们对路上所有黄色的电动车都很敏感。”7月11日中午,丈夫经过安徽大市场时,正巧发现路边停着一辆和自己丢掉的那辆车型、颜色都一致的电动车。夫妻俩凭车上的旧刮痕,认定这就是他们丢失的车,于是拨打了110。经过公安部门的查实和协调,最终电动车物归原主。对于骑车的那个年轻人,刘女士也不想再追究了。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回家以后,刘女士对车体进行了仔细的检查,发现有多处碰撞痕迹和局部损坏,骑起来也十分费力。这些损失又该如何追回呢?刘女士担心,由于没有证据证明当时那名骑车人就是小偷,更无法认定车体的损坏就是那人所为,有关的赔偿处理会十分困难。

  记者就此征询了华洋邦乘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他们认为,本案的难点主要在于刑事上的举证和民事上损失数额的认定。他们建议刘女士再向110寻求帮助,首先查明车辆的来历。通常情况下,持车人获得车辆的途径可能有几种:购买、偷盗和其他。假设那名男子是买主,那么由于他无法从小偷那里取得合法凭证,且二手市场价格往往远低于正常价格,该行为可以认定为故意买赃;而无论是借来或其他取得方式,他都有义务配合警方破案。所以,刘女士的担心是没有必要的。 安徽在线制作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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