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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溪桥问题的“死结”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8:51 南方日报

  直言录

  潮白

  前天,省交通厅向部分省人大代表汇报2004年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尽管书面汇报中没有涉及路桥收费,但洛溪大桥收费争议还是进入了代表们的视野。有代表明确表示:对交通部门的说法不满意。(昨日《羊城晚报》A2版报道)

  洛溪大桥收费问题已经是一个老问题。2001年,省人大代表、珠海市市政处高级工程师游海燕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紧急建议,请省政府调查洛溪大桥的收费问题;省人大代表王泽华当年还因此发起询问案。在我的印象中,从那以后,这几年来的省“两会”,这个问题好像都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正是因此,洛溪大桥的建设资金来源和收费去向等问题,同时引发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

  细心地比对一下,关于洛溪大桥的一些数字确实让人看不太懂。比如说,按照2001年底的审计结果,洛溪大桥债务尚余两个多亿,应在2005年还清,停止收费。而在今年初,广州市有关部门对全市路桥收费情况进行的年审,又确认洛溪大桥项目至去年底累计债务余额为1.97亿元,将近两个亿。这就是说,两年过去了,洛溪大桥才还了区区几千万款项。我看过一则番禺区政府提供的资料:洛溪大桥自1988年建成通车后,前期一直在亏本经营,1997年有了收益后就积极还贷,于是,截至2000年6月,已还贷3.58亿元。算上1997年当年吧,前些年3年半时间能还3个多亿,现在车流量越来越大了,至于交通拥堵得令人谈之色变,怎么反而两年才能还几千万?这样看起来,收费究竟还要持续多久,变得完全不可预测。我们不能排除这些数字存在真实性一面,但你毕竟不能只是笼统地抛出一个还差多少的数字,起码还得交代一下:这几年到底收了多少,收的钱除了还贷还用到哪里了,逐年逐笔说个明白。收费不在多少,也不在还要收多久,而在于收得是否合理、用得是否得当,“糊里糊涂”,终究不是摆脱监督的办法。

  账目透明,意谓所花的每一分钱都应该花在明处,让公众明晰,这是获得公众信任的第一要素。这一点,不独洛溪大桥应当如此。账目应当透明但不透明,在公众的强烈要求下仍然不能透明,大抵就是有一些难言之隐,“不便”透明;而现在的客观现实要求是:非透明不可,不仅向政府透明,还要向社会透明、向公众透明。我认为,洛溪大桥问题的“死结”就在这里。我们很难理解的是,这一正当而并非苛刻的要求,为什么就那么难以办到!

  “贷款修路、收费还贷”,加快交通建设,显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大好事。但是,如果还贷迟迟结束不了,“还路于民”成为空头许诺,这好事就多少要打一点折扣。中央的“审计风暴”掀起之后,我们看到,那么多重量级的国家部委也不能幸免,足见国家推进政务公开的决心之大、力度之大。对于群众反映如此强烈的洛溪大桥收费问题,难道就不能有个明确的说法吗?

  既然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将洛溪大桥的事情“跟踪到底”,社会公众也就会一直关注下去。隐隐感到,这个问题将成为我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使监督职能的一个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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