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年实施新"一费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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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9:35 广州日报大洋网 |
代表议案要点 作业簿属个人消费,使用作业簿的多少因人而异,“一费制”中涵盖了学生的作业本费,这是不合理的。 “一费制”实行之初,曾估算小学生课本费为平均每生50元/学期,但目前小学的课本费已达每生90~105元/学期。这无形中减少了学校的公用经费的开支。 “一费制”目前以三类地区划分标准不够科学。以佛山为例:禅城、南海、顺德与三水、高明的经济条件有明显的差别,划为同一类地区收费不够合理。 建议:作业簿不应纳入“一费制”,重新审核课本费的成本标准;下放“一费制”收费标准审批权,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收费标准。 本报讯(记者李桂文)近日,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等部门在回应省人大代表有关建议时透露,针对中小学“一费制”在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已制定调整方案报请省政府批准,拟从明年春季开学起实施新的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管理政策,对部分地级市下放收费标准审批权,赋权其他地级市以省原规定的最高限价为基准价,按上下浮动20%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在今年初召开的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徐福源等11名省人大代表联名提交议案,建议完善目前的中小学教育收费“一费制”。 省政府有关部门调研后认为,“一费制”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一费制”标准偏低,如未考虑计算机教育、英语教育等问题,课本资料费标准参考黑白版教材价格制订,与目前学校使用的彩色版价格差异较大,未考虑课本资料量增价升因素等等;二是“一费制”实行了“一刀切”,分类指导不够明确具体。 为此,省教育厅会同物价局、财政厅目前已制定了《关于调整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报请省政府批准。拟从2005年春季开学起,实施新的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管理政策,在赋予广州、深圳义务教育收费标准审批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将该审批权赋予经济特区和珠三角地区部分地级市,分别是:珠海、汕头、佛山、江门、中山和东莞,并赋权其他地级市以省原规定的最高限价为基准价,按上下浮动20%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省教育厅表示,《通知》如果获省政府批准出台,将改变现行的“省定项目和最高限价,县定具体收费标准”的管理体制,变为“省定收费项目、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市定具体收费标准”。今年下半年省物价局还将开展教育收费重点检查。(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