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教授讨要商业知情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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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9:37 重庆商报 |
本报讯(记者陈伦雄实习生刘攀)昨日,重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教授李永安将一家医疗器械公司告上了法庭。李认为,对方暗地里销售一项合作生产的医疗器械,侵害了他的商业知情权和科研收益。 李从事冠心病诊疗和研究工作多年。1998年10月,他与重庆益民卫生科技公司联合研开生产“冠心病检查仪”,合同约定益民公司占这项器械收益的70%,李占30%。 李不能抽身顾及检查仪的商业销售情况,为免遭权利被侵犯,他与益民公司还约定:对产品销售享有知情权,每卖出一台冠心病检查仪,益民就向他支付1万元科研提成费。 但去年4月,益民公司将公司股权转让与重庆伟伟医疗器械公司。2个月前,李获知伟伟公司已暗地里外销3台产品,遂将伟伟公司告上法庭。 伟伟公司庭上称,向益民公司购得的是100%的股权,也根本不知道李教授对产品销售具有知情权,因此李告状找错了对象。市一中院将改日宣判。(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