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4月取消芯片出口退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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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11:22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 昨天,“中美关于中国集成电路增值税问题的谅解备忘录”正式签署。 中方将于2004年11月1日前修改有关规定,调整国产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退税政策,取消“即征即退”的规定,并于2005年4月1日正式实施。 但谅解备忘录签署前享受上述政策的企业及产品可继续执行“即征即退”政策直至2005年4月1日。 此外,中方将于2004年9月1日前宣布取消国内设计国外加工复进口的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退税政策,200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北晨)(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