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留沪不必都“落户”有工作便可办居住证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15:47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7月16日电今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留沪首次实行评分制。这对许多外地大学生来说,“落户”上海的门似乎变窄了。据新民晚报报道,昨天,上海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副处长陈巍说,未通过上海户籍申请审批的毕业生,只要找到工作,可以先办理上海市居住证,一样可以在上海工作、生活,包括享受“四金”待遇。 今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户籍留沪首次实行评分制,系统评分后基本要素分达到70分(含)以上者,其户籍申请可通过审批;在60(含)-69分(含)之间的,需讨论决定是否通过;59分(含)以下者,不能通过审批。不少基本要素分在59分以下的外地生源毕业生因此为户口发愁。但其实,他们可通过办理上海市居住证解决留沪问题。 目前,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已开始接受《居住证》的申办。办理《居住证》的对象是: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应届毕业生;专科学历层次的原则上限于上海紧缺的工科类专业,或一些艺术类特殊专业毕业。 应届毕业生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只要提供就业协议书和在沪居住地(租房、购房、集体宿舍均可)证明等资料,即可申请。(邵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