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改革为农民“减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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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7日04:17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北京7月16日讯 记者盛若蔚报道:今年上半年,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农村税费改革,截至5月底,全国有11个省份实行了统一降低农业税率1个百分点;有12个省份农业税率普遍降低3个百分点;除吉林、黑龙江两省全部免征农业税外,有5个省(市)自主决定免征或基本免征农业税。 记者近日从中央纪委、监察部了解到,上半年,有关部门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对涉农收费项目的审核监督,强化对违规违纪行为的督办查处,抓好各项政策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据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研究提出了取消农业特产税、逐步取消农业税、免征农业税试点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了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和调整粮食风险基金使用范围的实施意见,并督促各地抓好落实。 国家发改委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完善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有关部门积极督促各地将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的实施范围,由村级扩大到乡镇和农村中小学校;国务院纠风办正在抓紧制定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若干解释;有关部门还对农民反映强烈的农民建房收费、农村中小学收费和农民进城务工收费进行了重点公示。 同时,对违规违纪行为督办查处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农业部对去年年底全国农民负担抽查出的75个问题逐一进行督办,并分别对16个省农民反映的105个重点问题进行督办,有效遏制了农民负担反弹的势头。 《人民日报》 (2004年07月17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