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诉讼禁止乱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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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7日09:23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7月16日讯(记者 李凌 通讯员 周传美 实习生 杨杰王洪何静婧)今日记者在有关部门获悉,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严格遵守诉讼收费规定,禁止乱收费。 通知指出,目前一些基层法院仍然存在乱收费现象,违背了司法为民的宗旨,加重了人民群众的负担,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和司法权威。为此,省高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把治理乱收费作为深入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狠抓整改,坚决做到:严格遵守“无明文规定不收费”的原则;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诉讼(执行)收费办法的规定,不得乱收费、乱摊派、乱拉赞助或变相实施“三乱”和超标准收费;执行工作中必须严格先执行、后收费的规定,严禁违规协商收取执行费用;当事人确因经济困难不能按时足额交纳诉讼费用,且提出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各级法院应当进行司法救助,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诉讼费的减、缓、免。对违反收费规定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