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生月底领《课程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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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7日09:54 南方都市报 |
四老城区考生领证点改为广州市招考办 本报讯(记者方夷敏 实习生钟秀丽 通讯员戴秀文)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招办获悉,2004年4月自学考试的《课程合格证》定于7月27至29日发放,考生可凭准考证到相应地点领取。 据介绍,在各报考点报考的考生请回原报考点领取;在网上、电话报名的考生请根据该次考试时所在的区域确定领取课程合格证的地点。市招办提醒广大考生,东山、越秀、荔湾、海珠四个老城区考试的考生,《课程合格证》发放地点原来在广州图书馆,现改在广州市招考办,具体地点为建设六马路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