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恋爱被甩不甘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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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7日10:45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据《新闻晚报》报道,女友要分手,而男友居然张贴女友隐私的小字报寻找女友。日前,上海市杨浦区法院审理了这件“无厘头”案件。 2003年初,王燕经人介绍认识了朱某并谈起了恋爱,到2003年6月,王燕与朱某分手。从2004年起,朱某就开始书写小字报,小字报上详细地写了王燕的名字、住址和身份证号码,并且在小字报上复印了王燕的名字。最恶劣的是小字报的内容极具侮辱性,令人看了就恶心。朱某将小字报贴在王燕前夫所住的小区的门口、居委会,还贴到王燕前夫的房屋门口的走廊上。王燕不堪忍受,2004年6月,她一纸诉状将朱某告上法庭。 最终,法院判决朱某赔偿王燕8000元精神损失费,同时在法院的监督下向王燕进行书面赔礼道歉。(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