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生月底可领《课程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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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7日14:25 信息时报 |
本报讯(记者薛冰通讯员戴秀文)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招办获悉,2004年4月自学考试的《课程合格证》定于7月27~29日发放,考生可凭准考证到相应地点领取。 市招办提醒广大考生,东山、越秀、荔湾、海珠四个老城区考试的考生,《课程合格证》发放地点现改在广州市招考办,具体地点为广州市招考办三楼对外办公大厅(地址:建设六马路16号83868080-1508)。(来源:信息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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