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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情发生须停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8日09:15 半岛都市报

  本报7月17日讯(记者 刘纯来) 市建管局昨天下发紧急通知:汛情发生前,工程项目部要对现场的临建设施、塔吊等重点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汛情到来后,必须随时监控基坑、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的安全状况。大雨以及六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当马上停止施工作业,拉闸切断电源。必要时对围挡墙外侧采取警示、隔离措施,情况紧急时必须将临建设施内的所有人员转移到安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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