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禁打抗菌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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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8日09:40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李琼) 针对目前化妆品出现宣传疗效、违法宣传功效和虚假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等情况,卫生部近日发布了关于禁止化妆品进行抗抑菌宣传的公告以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的监管。 公告要求,自2005年7月1日起,新生产的化妆品禁止在其包装、标签、说明书及其他相关宣传材料中宣传或暗示“抗菌、抑菌、除菌”及其他医疗作用。2005年7月1日前已经生产的此类化妆品可以销售到产品有效期截止。 同时公告要求化妆品不得宣传医疗作用,不得暗示疗效,不得进行虚假夸大宣传,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得宣传特殊功效。(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