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风工作新进展:23个省区降低农业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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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8日09:50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7月18日电(记者孙承斌)记者近日从中央纪委、监察部获悉,截至5月底,全国已有11个省(区)统一降低农业税率1个百分点,12个省(区)农业税率普遍降低3个百分点。除吉林、黑龙江两省全部免征农业税外,有5个省(市)自主决定免征或基本免征农业税。 据记者了解,今年以来,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对涉农收费项目的审核监督,强化对违规违纪行为的督办查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新进展。 减税增收,是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环节。今年以来,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研究提出了取消农业特产税、逐步取消农业税、免征农业税试点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了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和调整粮食风险基金使用范围的实施意见,并督促各地抓好落实。与此同时,各地各部门还加紧完善、积极推行减轻农民负担的“四项制度”,即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 上半年,农业部对去年底抽查出的75个问题逐一进行了督办,并在全国选择了10个农民负担问题较多的县(市),开展农民负担综合治理示范工作。仅安徽省查处农村用电乱收费一项,就减轻农民负担5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