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将小区公共设施租赁给广告商引发争议 收入和支出不透明成为最突出问题(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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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8日09:53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记者李婧、李妍 广告无孔不入,小区楼宇内遍布了各式各样的广告:电梯内的广告牌、电梯口的液晶电视媒体,甚至小区楼宇上还有大幅的户外广告。当这些广告丰富着社区文化的同时,业主们也被不良广告“骚扰”着。如何对社区广告进行控制把关呢?,当物管将物业租赁给广告商时,业主们的知情权又如何得到保护呢? 现象 小区电梯成广告天下 如今,不少业主回家一进电梯,就会发现电梯厢内都悬挂着五花八门的有机玻璃板广告牌,内容从超市百货到房地产、汽车推广无所不包,当然,时不时还有一些公益广告。 根据记者调查,目前在广州经营电梯内平面广告的广告公司主要有两三家,大多从2000年左右开始经营。据一家从1999年成立至今的广告公司统计,该公司开发了覆盖深圳市和广州市的600多个高档社区的6000多部电梯,直接受众为300万人,占深圳市高档社区可用电梯数的70%、广州市的50%。 另外,液晶电视广告现在在小区的电梯口也很容易见到。有的小区业主抱怨,这些电视广告有时24小时都开着,在晚间挺吵的。 据一家从2003年开始在广州经营液晶电视广告的公司负责人介绍,该公司从去年10月开始经营小区广告,现在小区及会所中的电视广告已占公司业务量的30%。 除了电梯,广告主还看中了小区楼宇外部。天河北某豪宅住户何先生告诉记者,该小区的物管未经业主同意,和某广告公司签订8年的协议,在楼顶竖起了某品牌手机的巨大广告牌,收费是每月每平方米105元。 问题 收入支出“雾里看花” 由于社区为小区业主所共有,物管拿着业主财产做广告租赁不告知业主,收入和支出又不透明,这已成为眼下最突出的问题。 天河北某豪宅住户何先生提出: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未经广大业主同意就在公共部位竖起广告牌,侵犯了业主的财产利益。他已提起起诉,要求将广告牌的经营权和收益权收归业主所有,并要求明年对该广告牌进行拍卖重新定价,所得80%给业主,其余用作小区管理费用。而小区物管称,广告牌收益已用于小区的物业维修资金中。 对收益问题,珠江新城某楼盘物业管理处陈先生表示,小区的广告收益并不是很多,主要用于弥补业主的物业管理费和小区公共部位的开销。如电梯里的广告牌,广告公司按一块广告牌一元一天的价钱向物业管理处付费。 此外,记者了解到,一台液晶电视广告一天耗电一度,一般广告公司都会付电费给物管,一年约300元电费。而小区不可能将液晶电视单独装一个电表,物管两头收电费的可能性大大存在。 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物所顾浩巍律师认为,小区内的广告盈利核算状况,管理处应该定期向业主公布,有个明白账,而且这笔费用应该主要用于小区公共的物业管理费用的支出,业主在这方面有知情权和话事权。 哪个有权发布广告 在社区经营广告的公司有资质吗?液晶电视广告经营上,一间从去年开始在广州设分公司的广告公司有关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获取工商部门核发的液晶电视广告经营权,至于在哪种场所播放广告,有关部门并无规定。广州市工商局广告处有关负责人则表示,小区公共部位的广告,必须要由有广告经营权的单位来进行发布。据悉,负责经营电梯广告的公司已经在广州市工商部门取得注册。 (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