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陈醋”:实施原产地保护 签订安全责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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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8日18:25 人民网 |
人民网太原7月18日电记者鲍丹报道:近日,为维护老陈醋的声誉,保证醋产品质量稳定,山西省清徐县质监局与已经通过食醋行业检查验收的33家酿醋企业签订了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从此,清徐县各食醋生产企业法人代表成为本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据了解,作为山西省支柱产业的山西老陈醋产品即将实施原产地保护,要求各企业法人代表作为本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必须积极配合执法部门的各项工作。责任书还从质量管理、计量管理、标准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等5大方面提出了详细的工作要求。对违反要求的企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同时,为彻底打击劣质食醋,清徐质监局还将与工商、物价等部门共同测算,拟定出台一个清徐醋的最低成本和出厂价。对市场上低于这个价格的食醋,质监部门将对其立案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