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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指路怎么成了“汉奸”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00:27 红网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此话颇有见地。当一个人遭到他人的指责乃至辱骂的时候,这个人一定是惹谁了。尽管这个“惹”未必是故意的,其“后果”更未必足以得到被辱骂的报应。

  7月17日《新京报》消息,这几天,“指路大王”谢亮大爷因为自己给外宾义务指路、带路,坏了一批趴活者的生意,这些人说谢大爷断了他们的财路,让他不要给老外指路。谢大爷不同意,就被趴活儿者骂为“汉奸”。

  谢大爷因为免费给外宾指路,竟然被自己的同胞——趴活者骂为“汉奸”,这个代价不可谓不大。“汉奸”是个什么样的字眼,即便不查词典,绝大多数人也知道这是个什么意思。如果没有出卖民族、国家的利益,如果没有作出有辱民族尊严的事情,想当“汉奸”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假如趴活者给谢大爷戴的这顶“汉奸”高帽合适的话,那么,谢大爷的所作所为很可能就该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事实果真如此吗?非也。给外宾义务指路,牺牲的是谢大爷本人的时间和精力,给外宾的出门带来便利,使置身异国他乡的外宾们对中国的好感油然而生,这种牺牲个人的精神应该得到弘扬才是,如果得到唾骂反而是不正常的。

  面对这种不正常的现象,不由得让笔者要问:这些趴活者的为什么要对谢大爷恶言恶语呢?

  依我看,谢大爷的“义务”为外宾指路破坏了这些趴活者正在奉行的“潜规则”。所谓趴活者的“潜规则”,无非是这些趴活者自认为向老外提供路线指引服务实行高收费不仅合情合理,而且是爱国行为。相反,谁要是不遵守这个潜规则,才是非爱国之举。而非爱国行为,当然就是“汉奸”行为了。干这种“勾当”的人,不是“汉奸”是什么?

  为外宾义务指路被骂成“汉奸”,虽然只是极个别人发泄的胸中“怨气”,不过,此种言行却像一面镜子,折射出时下某些人为赚钱而不择手段的心态。那就是:赚黑钱远比免费服务光荣。

  笔者不一概否定指路可以实行有偿收费,问题在于,这个收费要事先征得问路者的同意(包括人家愿不愿意出钱,以及价格合理不合理)。否则,先来个笑脸相迎,再来个伸手讨钱,那就不是服务而是敲诈了。

  记得第一次去上海,刚出火车站,想打听一下如何坐去复旦大学的公交车,遂跟一位老先生打听。对方甚是热情,马上拿出个纸片给我画路线。正当我暗自称赞上海人的素质就是比内地人高时,不曾想老先生伸出两个指头,索要2元钱的小费。顿时,让我对没有任何提示的“有偿指路”深恶痛绝,因为这和宰人没什么区别嘛。国人为国人指路尚且毫不客气,难怪趴活者大骂谢大爷为“汉奸”了,这不是便宜老外的“超级傻瓜”吗?只是这些趴活者如果有朝一日出国也当回外宾,如果也碰到为问个路吃个哑巴亏,不知道他们自己该作何感想。如果碰巧有个“国外谢大爷”,自己该如何评论那帮“外籍趴活者”。也许,他们巴不得那里的“汉奸”多些呢。

  义务指路者是不是“汉奸”,相信这个问题不用回答,大家心里都挺明白。相反,那些大喊他人“汉奸”者,倒很可能是奸商。这样的“奸商”多了,中国的诚信度只会降低,而不会增高。所以,我倒希望像谢大爷这样的“汉奸”多些。(稿源:红网)(作者:刘海明)(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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