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经济享平等人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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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01:49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讯记者王有佳报道:上海市人事局日前下发《上海非公经济组织人才人事服务工作试行办法》,推出20项服务项目,完善非公企业人事服务工作。 据介绍,《试行办法》共10条,明确规定非公经济组织在政府人事部门提供的职称评审、人才培训、表彰奖励、人才资助等方面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享有平等待遇,市、区(县)人事局及其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应向非公经济组织提供公共人事服务。同时,《试行办法》通过整合各项人才人事政策,一共提出了包括户籍人才引进、上海市居住证、政府奖励、职称评审、人事档案挂靠、党团员管理等20项公共人事服务项目。 《华东新闻》 (2004年07月19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