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高估弱势群体的心理承受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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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03:20 新京报 |
7月15日下午,北京市西城区居民、低保户鲁英学在家自缢。自杀前,他以邻居的身份给媒体打来新闻热线,述说了一个中年男子人生的无奈。7月18日《京华时报》报道说,“这个中年男人遭受打击的承受力已经降到最低”。 一个人到底能承受多少生活的不幸?也许不会有确切指标。但对鲁英学而言,无疑已达到承受力的极限。他没多少文化,起初到童装厂参加工作,不久因遭遇车祸在家养病。后来,他在兄姐的帮助下跑出租,但由于身体不好,还被抢劫过,就放弃了这份工作。死前,他得到了一份运送冰箱的工作,可偏偏再次发生车祸,并被警方怀疑酒后驾驶。 鲁英学之死,很容易让人想到前不久发生在湖南衡阳的“残疾人火烧副区长”事件。据报道,因不满自己的载客三轮车多次被扣,罗贤汉冲进主持收缴行动的副区长办公室纵火泄愤。罗贤汉的经历是:从去年开始,衡阳市城区取缔“老爷车”营运,罗贤汉的“老爷车”因无牌无证,连续三次被有关部门没收。春节前,罗贤汉东凑西借又买了辆“老爷车”,但没几天又被没收。一位邻居把自己闲置的“老爷车”借给罗贤汉,但它又被交警扣下。 因为管理部门正常的执法活动,而使一些处于社会不利地位的人走上绝路,总是件让人难受的事。但我们也不好说在具体的社会管理活动中,“一视同仁”有什么不妥。我们只能说,在公共政策及社会制度的安排中,有关部门没有认真考虑弱势人群的心理承受问题,真正的社会公平尚未实现。在这方面,我们的公共政策安排是否有这样的意识,即在决定取缔“老爷车”营运之前,顾及到残障人士的生存?对鲁英学这样的个体,政府、社区以及公共政策是否给予了足够倾斜?换言之,在我们的社会中是否有一种力量,能抚慰鲁英学们的无奈而又不幸的心灵?对于弱势人群承受打击的能力,我们是否真正考虑过或估计过高?说到底,这仍是一种对于“社会公平”的呼唤。公平不是一视同仁,社会公平的要义在于,公共政策的制定是否优先保障那些处于社会不利地位的人群。 每一个公民的非正式死亡,总是我们这个社会的痛。鲁英学们的死提示我们,公共政策应顾及弱势群体的心理承受力。今天,这已是非常重要的社会问题。 假如说,鲁英学之死仅是一种“提请”关注的方式,那么,“残疾人火烧副区长”事件则显示出,缺乏必要而充分的社会保障,无视弱势人群心理承受极限,很可能导致这一群体对社会的逆反或报复心理,从而酿造出不应有的悲剧。 杨耕身(湖北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