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成立专属代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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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04:38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北京7月18日讯 记者曲哲涵报道:备受关注的新华保险营销体制改革试点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由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控股成立的云南新华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新华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日前在两地宣告成立。 长期以来,国内各寿险公司90%以上的保费收入依靠保险公司代理人来完成。由于保险代理人不是保险公司员工,双方没有劳动雇佣关系,保险公司不负责员工的社会保障,收入也完全依赖业务提成。保险代理人法律地位的不明确及收入的不稳定,导致了他们对行业和公司的归属感不强,流动性大,不利于对客户的长期服务,甚至容易发生一些急功近利、损害消费者利益和保险业形象的行为。为解决这一问题,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效率、高品质、高留存的职业化、专业化的员工队伍,今年年初,在中国保监会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决定对公司现行的营销体制实施改革,设立专属保险代理公司,对销售人员实行员工化管理,改革从今年初率先在昆明和重庆试点。 两家代理公司注册资本均为500万元,作为新华人寿的专属代理公司,除销售新华人寿提供的所有寿险产品外,还将适时拓宽业务渠道,代理其他产险公司提供的财产保险,并最终朝多元化金融产品销售方向发展。 《人民日报》 (2004年07月19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