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产生“个人外贸”第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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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08:28 光明日报 |
记者 冯蕾 本报北京7月18日电 北京市商务局日前透露,即将把外贸备案登记表发给第一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人,这意味着北京“个人外贸”第一人将产生。 我国自7月1日实行新版《对外贸易法》,首次允许个人可以从事外贸经营,任何个人只要完成登记注册,就能涉足进出口业务。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说,7月1日至今,全国共有十几人完成了个人外贸资格备案程序。进一步放宽外贸经营权范围,顺应了当前贸易自由化的潮流,考虑到在技术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边贸活动中,个人做外贸的现象已大量存在,《外贸法》作为外贸领域的基本法,理应允许个人依法从事外贸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