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七类人员评职称不计外语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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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08:29 沈阳晚报 |
新华社乌鲁木齐7月18日专电(傅晓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新近出台2004年度全国及自治区职称外(汉)语等级考试合格标准,规定七种特殊人员参加今年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可以不计成绩直接评审。规定说,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进入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优秀专家(管理期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出国人员出国前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工作、访问一年以上者;获博士学位或者博士后经历人员;男55岁、女50岁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截止在评审年度12月31日前)。以上七类人员参加今年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无论是否达到国家及自治区职称外(汉)语考试合格标准,都可以直接参加当年度的职称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