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煤气调价明日听证,部分听证代表认为——新方案涨价幅度过大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08:47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谭亦芳)“调价是必要的,但涨幅不宜过高。”日前,记者采访了部分将要参加明日在穗举行的听证会代表,代表们比较一致的看法是管道煤气涨价幅度不宜过高。有政协委员指出,调价方案对居民用户影响最大,不合理;也有人大代表建议制订弹性价格,今后成本降了,价格也要降。 听证代表意见: 调价应循保本微利原则 由于广州市现行管道气价格是9年前制定的,因此绝大多数听证代表对此次管道煤气价格调整均无异议。代表们认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该不该涨,而在于涨多少。 根据市煤气公司提供的三套调价方案,广州油制管道气每立方米价格拟调高0.35元、0.45元、0.5元(相应的销售利润率分别是3%、6%、8%)。对此,比较一致的意见认为,管道煤气与广大市民生活息息相关,调价要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进行,调价幅度不应过大。 海珠区某居委会主任徐丹华女士是主动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居民用户代表。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同意升价,但倾向于幅度最小的第一个方案,她认为广州市有50多万居民用户,是比例最大的用户群体,应充分考虑他们的利益和承受能力。还有几位代表提出,要均衡考虑市民的承受能力和企业的经营状况,建议在第一方案与第二方案之间制订一个中间值,如4%—5%的销售利润率较合适。 人大代表建议: 制订合理浮动价格机制 市人大代表毛尽忠、黄建水等提出,由于重油、液化气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是随市场波动的,今后上浮还是下降很难预测,所以建议给煤气价格制订合理的浮动价格机制,当总的生产成本下降时,就应还利于民、实行降价;经营管道煤气应采取浮动销售利润率,原材料价格上升时,煤气价格就上升,原材料价格下降时,煤气价格就下降。 作为居民用户代表的中学老师何遂潮提出,煤气涨价不能太急,可分步实施;由于煤气涨价将带动相关的一系列生活费的上涨,考虑到市民对涨价的承受力,应分步实施。如拟每立方米涨价0.35元的话,能否考虑先涨0.2元,一季度或者半年后,再根据涨价的实施效果决定是否再涨0.15元。 多位人大代表不约而同地提出,煤气价格涨了,服务要跟上,涨价后煤气公司要提高服务质量。现在,一些市民对煤气公司的服务质量有意见,煤气公司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对于那些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下的低收入家庭,应给予专门的补贴。 政协委员质疑: 调价对居民用户影响最大,不合理 市政协委员吴名高指出,目前听证的三套调价方案,居民用户、非商业用户、商业用户“一视同仁”,提价金额一样,要么都涨0.35元,要么都涨0.5元,这有欠妥当。商业用户有盈利空间,相对于居民用户来说,承受涨价的能力较强。他建议对居民用户、非商业用户、商业用户的提价幅度基本一致,提价金额拉开梯度,例如是否可以考虑居民用户涨2角,非商业用户涨4角、商业用户涨6角。 市政协委员安康捷指出,与非商业用户、商业用户相比,调价方案对居民影响最大,这不合理。即使按照涨价幅度最低的第一方案,每立方米也要涨三角五分,3%的销售利润率偏高。他认为,管道煤气属于公用事业,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活,涨价幅度不应过高,物价部门应进一步审核制订新方案,涨幅应降低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