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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开思想疙瘩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09:01 南方日报

  曲直萍踪

  萍者

  每次在街上看见交警,都不能不投去敬佩的目光。那么大的毒日头,那么大的粉尘,那么凶猛的汽车尾气,那么滚滚的车流,非要金刚不坏之身才扛得住。现代科技手段的进步,或许应该能够将其从超负荷中解放出来。但是,现实中我们看到,交警永远在忙着。

  这不,警力本就严重不足的广州警方,最近又有了一项新行动:根据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在汽车前后玻璃上悬挂饰物行为进行整治,同时,整治司机驾车打手机、向外抛物品等8种行为(详见7月16日本报《时政》版)。

  驾车不能打手机、向外抛物品我理解,但对不允许在车前后挡风玻璃悬挂饰物,我最初有点不太赞同,觉得管得太宽:挂个小公仔、平安符之类的小东西碍到谁了?车是咱老百姓的私有财产,在里面装饰一下应属个人自由。一位同事说得偏激些:如果挂个小饰物会影响司机的注意力,那马路边穿得异常清凉的漂亮女人,不是更会吸引司机的注意力?难道要限制穿衣?限制长相?

  还是一位第一线的交警解开了我们的思想疙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位交警说:当车辆右转弯的时候,悬挂在窗正中央的“中国结”或小照片,容易挡住正在穿越马路的行人,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由此,我想到个人自由与公共道德的协调问题。

  据国内一项调查,85%的购车者对车有装饰要求。中低档车购买者愿意掏腰包让自己的车更时尚、更具个性高档车主人也希望将自己的车打扮得高雅大方。汽车,机器年代冷冰冰的代步工具,若不营造成一个温馨的小窝,则情何以堪?这也就是为什么车内装饰在国际上已成为一个大产业、并且风靡京城的原因。车内吊饰甚至还有不少世界著名品牌。

  但是,过犹不及。要是满心想的只是自己的车,一味显示自我意识,以至于个性的标签迷惑了自己原本清明的视线,可能就是在制造一颗会奔跑的定时炸弹,在可能伤害别人的同时,也会伤害自己。所谓公共道德,也即不让自己的自由妨害别人的自由。只是,在中国,拥有私家车毕竟是一件得意的事,车主容易被得意冲昏头脑。旁观者清。于是,责无旁贷,只好由交警来充“恶人”。诚如一位交警所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除了规范人们的交通行为,其精神实质,还在于培养人们现代、文明的交通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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