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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出租车管理意见 推行“的哥”本地化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09:25 广州日报大洋网

  本报讯(记者蒋悦飞)记者昨天获悉,广东省交通厅、公安厅、建设厅、省物价局、省工商局五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城市出租汽车管理的意见》提出,在客流量大的禁停路段,应设立出租车招呼站,以方便司机和乘客。

  此外,设区城市要限期取消摩托车营运。各地区要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允许跨县、市运行的出租车选择最佳行驶路线,将乘客直接运送到目的地;允许出租车在非禁停路段停靠上落客。

  《意见》还提出,广东“的哥”将推行“本地化”战略。一方面,通过加强对现有外聘司机的素质和城市文化教育,使他们逐步融入当地,另一方面,要创造条件吸引更多本地优秀司机进入出租车行业,尽可能增加本地司机的比例。

  广州

  交通投诉须提供身份证号码

  又讯 日前,广州市运管局、客管处制定了《广州市道路运输和公共交通行业服务投诉处理办法》(试行)和《广州市乘客报失受理办法》(试行),要求投诉人和报失人需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和事发时间;被投诉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服务资格证号码、车牌号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事实和要求。当报失人没有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或通讯地址等,受理报失的机构可不予受理。(蒋悦飞、林驰)(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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