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砖厂关闭后土地使用权应归谁?(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09:49 贵州日报
尴尬的身份:没有土地承包证的农民

  家住普定县城关镇新风林场雷朝富户口簿上职业一栏填写的是“粮农”,然而事实却是,雷朝富一家目前耕种的土地没有土地承包证,只是从城关镇政府借种的。“我是真正的农民,可从土地承包到户至今却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究竟要多久才能拥有土地呢?”7月13日,记者前往新风林场时,雷朝富一直就在重复着这样的话。

  如今在新风林场,像雷朝富一样渴望拥有土地的农民还有54人。农民廖照红告诉记者,新风林场是原普定县城关公社(现为城关镇)下属的大队(现为村)一级独立核算单位,当时共有13户人家54人。1979年土地承包到户后,林场所属土地都按个人承包给13户人家耕种,承包土地的农户都向国家交纳了公余粮和订购粮。1982年城关公社要办新风砖厂,需要占用林场70多亩田地。在达成砖厂为林场农户代交公余粮、安排林场18人进砖厂务工等协议后,村民们同意了砖厂占用土地。廖照红说,当时的公社书记还在协调会上作出承诺,如果砖厂不办了,所占土地如数归还给新风林场农户。

  原本有100多亩土地的新风林场在砖厂建起来后土地就减少了一半左右,新风砖厂也按协议安排了林场部分农民进厂务工,虽然工资很低,但还可以勉强维持生计。去年10月,国家不准许生产粘土砖,新风砖厂被关闭了。于是,砖厂所占的70多亩土地去留问题一下便成为村民们关注的一个问题。

  村民付显琼说,当时公社领导曾作出过承诺,如果今后砖厂不办了,所占土地全部归还给新风林场农户,如今新风砖厂关闭了,所占的土地理所当然要归还给林场农户。但是,近段时间村民找到县里有关部门却被告知,这片土地属于城关镇所有,因为村民们拿不出土地承包证。不仅砖厂所占土地,就是现在林场村民正耕种的土地也属于镇政府,大家目前只能是借种。

  得知这个消息,村民们一下傻了眼。付显琼说,早在1987年,新风林场的村民眼见其它村的农民都领到了土地承包证,曾多次找到上级政府要求发给大家土地承包证,但还是没能领到。由于耕种土地的减少,使新风林场村民的生活变得困难起来。雷朝富告诉记者,他家10口人现在耕种的土地只有1亩左右,年收获玉米不到500公斤,平时只能靠在县城做临工维持生计。一些人因温饱不能解决,只好四处打工。记者在新风林场看到,这个周边被小洋楼围住的小村落,与周围相比,确实相当贫困,不少村民至今还蜗居在破烂不堪的房屋里。

  镇政府:土地归政府所有

  记者在普定县城关镇政府却得到与村民不同的说法。分管乡镇企业的副镇长张光富和镇企业管理站站长赵美健均告诉记者,新风林场的所有土地一直以来就属于镇政府所有。张光富称,新风林场原是一个知青点,后来统称为新风林场,现在的农民大多数为当时从外地流浪或者劳改回来后找不到接收单位的人。土地承包到户后,附近的东风、朝阳等村因有多余的土地,就划分出来成立了新风林场。从此,这些人就在这个地方自己开垦土地,自食其力。1982年,修建砖厂后,城关公社就将剩余的土地分给居住在林场里的人耕种,当时明确规定,新风林场和砖厂的产权属公社集体所有。

  为证明自己的说法,张光富还给记者出示了一份《普定县城关公社机制砖厂普定县城关公社新风林场协议书》。记者在这份1982年签订的协议书上看到这样的内容:“新风林场和机制砖厂是城关公社党委和管委会领导下的集体经济组织,其产权属公社集体所有”;“将林场与砖厂合并为一个单位,称为城关公社机制砖厂,林场成员仍可在砖厂暂不使用的土地上按包干到户的生产责任制进行耕种,其收获产品在保证完成国家任务和集体提成后归承包人所有”;“鉴于新风林场和机制砖厂都属公社直属企业,其产权长期属于公社集体所有,砖厂使用林场土地建厂,只是经营范围改变,不涉及体制和所有制改变,故不存在办理土地征用手续问题”。

  张光富还告诉记者,除了砖厂占用土地,新风林场的13户人家当时耕种的土地人均数量还是比较高的,因这些土地产权属于当时的城关公社,所以在两次土地承包中,都没有发给新风林场种植户土地承包证。他还强调,自从砖厂占用林场的土地后,国家从来没有向林场的种植户征收过任何的税费了。

  对砖厂所占土地的处置,张光富透露眼下镇里正在考虑规划,还没有作出如何处理的具体意见。

  土管部门:土地产权属城关镇

  普定县国土资源管理局法规股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有关法规,新风林场的土地产权属于城关镇政府。他介绍,在城关镇拆并建以前,土地属于城关公社。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4条:“依据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及有关规定,凡当时没有将土地所有权分配给农民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未划入农民集体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1992年“拆乡并区建镇”后,原城关公社的资产自然转移到城关镇政府。

  谁为他们界定身份?

  “说我们是农民吧,我们并没有真正拥有土地,说我是城市居民吧,我们是靠种地为生,究竟谁为我们界定身份?”究竟身份何在,成为困扰新风林场100余人的一个问题。

  “他们是居民中的农民,农民里的居民”。张光富如此界定新风林场农民的身份。据他介绍,新风林场农民以前一直被称为“林场居民”,是作为一个流动人口暂住点进行管理的。2001年,城关镇塔山居委会成立后,新风林场就被划归塔山居委会列入常住人口管理,并参加了居委会的换届选举。

  然而塔山居委会主任林汝惠却告诉记者,虽然新风林场的农民划归了塔山居委会,但现在居委会只能按照流动人口管理方式对他们进行管理,主要内容是计划生育。林汝惠说,因为他们很多人目前没有户口,给管理带来很多困难。明知很多新风许多农民目前生活困难,但没有常住户口却不能享受城市低保优惠。

  新风林场的农民对镇里的说法不认可,不管镇里对自己的身份如何界定,也不能阻挡他们能拥有属于自己耕种土地的强烈渴望。“因为我们是真正的农民,没有土地我们就无法生存!”他们再三重申。 作者:黄诚克樊园芳 来源:贵州日报

新浪WAP寻宝 QQ酷车等你开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解放军东山岛军演
2003年审计报告
杜邦不粘锅致癌风波
长春人质事件
《十面埋伏》 视频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美洲杯 视频点播
环法自行车赛 亚洲杯
见证《焦点访谈》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