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劳动保障存在五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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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01:52 人民网 |
人民网呼和浩特7月20日电记者辛阳报道: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组织开展劳动保障法律监督检查专项活动,委派8个监督检查组,分赴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31个旗县市区、88户企业,对各盟市劳动保障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记者在此次检查工作中了解到,目前,内蒙古在劳动保障方面尚存在着五大问题。 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个体工商户和私营、股份制企业中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普遍存在。此次检查中,个体工商户和私营、股份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仅为25%。呼和浩特市建筑业13万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不足20%。 二是社会保险覆盖面窄。一些企业,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职工大都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甚至一些较大型的股份制企业为了不缴或者少缴社会保险费,不给职工参保,或只给少数职工参保。 三是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现象严重。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行为主要集中在建筑、餐饮和娱乐等行业。尤为严重的是建筑行业,由于准入制度不严格和不完善,一些无资质承包者进入施工市场,农民工未经合法职业介绍机构介绍,而是通过亲属、朋友介绍进入建筑工地务工,不签订劳动合同,工程完工后,农民工和建筑队自行解散,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调查时证人无处可寻,证物无从核实,给追讨农民工工资造成了很大困难。 四是职业中介市场管理混乱。职业中介机构无合法证照经营现象严重,营利性职业中介机构及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单位大多数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专职工作人员不具备相应职业资格,存在超标准收费等现象;没有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个别企业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置若罔闻,打着政府保护的旗号,招工不签合同,不参保、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企业经营者拒绝劳动保障法执法人员的检查。 五是劳动保障法法律意识淡薄。在这次监督检查中发现,以往宣传、检查工作大多数针对国有及其股份制等企业和事业单位,而针对城市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苏木乡镇、企业的宣传较少,涉及面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