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化矛盾也要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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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02:39 人民网 |
建 达 据《工人日报》报道,河北省某地一所二级医院,去年全国抗击非典期间,该院领导为了给在一线工作的医务人员增强免疫力,购买了一批“胸腺肽注射液”。没想到,多名注射了该药的医务人员出现过敏反映。其中一位女护士病情严重,仅医药费就花去了6万元。这位女护士利用到北京治病的机会,走访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结果大吃一惊——原来,她使用的“胸腺肽注射液”竟是假药!再一打听,她所在的医院因为购买假药已被药监局查处。这位护士要求院方报销药费,但是,院方不予理睬。无奈,她选择了上访。有的领导竟说:“你不是能告状吗?你告吧,让他们来解决。”这位女护士的药费最后报销了,然而那是在一家媒体的记者到该医院调查一周后。 这件上访案发人深思。公民的正当要求不能解决,各种渠道都被堵塞,只好走传统的上访之路。一次次上访,吃尽千辛万苦,如果不是百般无奈,一般人绝对不会去自讨苦吃。上访给群众带来的痛苦和损失是无法用金钱来计算的。对于绝大多数上访的群众来说,如果本单位或者当地政府能够“以人为本”,敬畏和尊重群众的民主权利,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问题,实事求是、尽职尽责地解决问题,相信没有多少人会胡搅蛮缠,非要与本单位或政府闹一闹,跟自己和自己的一家老小过不去。正是因为有的干部对群众态度冷漠,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置若罔闻,甚至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压制公民的民主权利,才使矛盾激化,群众上访不断。从根子上说,许多上访案件是某些干部的不良作风、冷漠态度、不作为等因素造成的。 群众利益无小事。面对群众提出的要求、遇到的困难、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负有责任的干部就要认真处理。这种处理当然不是仅仅指劝阻当事人上访、表面平息上访人的怒气,而是重视群众的意见,体谅群众的难处,不让群众受委屈、受损失,尽最大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如果由于某些原因,有些问题一时解决不了,也要诚恳地向群众解释清楚,提出解决该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时间表。这样做,群众才能满意,矛盾才不会激化,上访量才会大大减少。 解决群众的困难,满足群众的合理要求,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是干部的一项基本职责。过去,有的地方干部往往在上访者身上找原因,把上访的责任推给群众,这是错误的。基层能够解决的问题,人家为何要往省会或者首都跑?说得严重一点,绝大多数上访事件的责任在当地干部身上。如果能够解决的问题不给解决,小矛盾激化为大矛盾,群众上访反映出干部的冷漠和不作为,就应该层层问责:问题出在哪里?是谁激化了矛盾?是谁压制了群众的民主权利?失职渎职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给公众一个明确的交代。当干部问责成为一项严格的制度,而且受到各方面无处不在的监督时,类似“女护士上访事件”可能就不会发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