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妈妈”释怀14年积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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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03:41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昨天上午,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巡回法庭和玄武湖街道的社区道德法庭在樱铁村社区联合开庭,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同时坐在审判席上,对一起家庭纠纷案件进行共同“审理”。针锋相对的“原告”与“被告”是一对养母养女关系,养母“状告”养女不尽赡养义务,最后在法院巡回法庭和社区道德法庭的调解“判决”下,母女俩当场握手言和。这是该区首次在全市采取新型的调解方式,成功调解一起历经14年的家庭矛盾纠纷的典型案件。 7月初,玄武区法院锁金村法庭和玄武湖街道司法所受理了一起家庭纠纷调解案。90岁高龄的张老太在70年前收养了年仅3岁的小红,并含辛茹苦地将她抚养成人。但在14年前,因为生活小事双方产生了一些误会,并逐步发展成为家庭矛盾。14年来,母女基本没有往来。2004年初,由于养女家庭生活困难,加上家庭矛盾积累,养女连原由法院判决的每月10元的生活费都不提供,于是张老太再次将养女告上了法庭,要求支付每月100元的赡养费。接案后,锁金村法庭和街道司法所通过深入调查,很快就找到矛盾症结:双方的主要矛盾是因为受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和一些家庭的误会所造成的,养母、养女间还或多或少的存在着母女亲情。但养女认为养母将她3次告上法庭,令她很没面子,而且自己家庭的生活也很困难,不愿过多地承担赡养费。 锁金村法庭和街道司法所认为,如果直接由法院审判,可能会增加双方的抵触情绪,产生对抗性,使矛盾激化,将仅存的一点亲情泯灭。而通过巡回法庭和社区道德法庭联合开庭调解,不仅能促进双方相互了解、相互体谅,而且还可以挽回亲情,效果会更好。为促使两位老人不留遗憾地安度晚年,经锁金村法庭和街道司法所共同商量后,决定采取将巡回法庭与社区道德法庭两种方式相结合、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合而为一、法律和亲情相统一的新型调解方式。在法庭上,随着养母叙述当年抚养她的艰辛,以及随着以往一些家庭生活误会的消除,逐渐唤起养女对往日养母的亲情,随着一声“妈”的动情呼喊,两位高龄的老人相拥在一起,潸然泪下。14年来,这对母女三上法庭的积怨,终于在法院巡回法庭和社区道德法庭的调解下,冰释前嫌,和好如初。 本报通讯员 林红 记者 殷文静 《江南时报》 (2004年07月20日 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