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法院杜绝关系案、人情案出新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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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03:46 济南日报 |
本报7月19日讯(记者 季耀昆通讯员梁伟)为杜绝关系案、人情案,确保案件公正审理,市中区法院今天作出规定:本院内部人员受当事人请托向办案法官打招呼、递条子、请客送礼等干扰公正办案的,一律严肃处理;办案法官接受托请的,同等受罚。 该院规定,内部人员直接、间接接受当事人或其他人委托,向办案法官说情,代当事人宴请办案法官,向办案法官赠送款物或提供休闲娱乐消费,向立案庭提出将某案分配给某法官审理等,属于严厉禁止的托请行为。办案法官接受说情、宴请和所提供的娱乐消费的,对托请人泄露案情或与托请人讨论案件的,违反规定向立案庭要求承办某具体案件,属于严厉禁止的受托行为。 有了缜密制度,还需严格查处。为此,该院密织了多层防护网络,使托请行为无处遁形。首先,接受当事人、律师及社会的监督举报。其次,各庭室设立兼职纪检监察联络员,审判监督庭、立案庭发挥职能作用,重点对本庭室人员有无托请问题、有无因托请导致的违规分案或违规受理案件问题、当事人信访中有无反映托请问题等监督。最后,纪检监察部门对全院人员的业外活动明察暗访,发现托请现象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