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占“鹊”巢为哪般?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04:3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本报记者 张志立 实习生 张波 安阳市民王某在安阳市南湖新村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但搬进新房不到两个月,一伙陌生人竟将新房的防盗门砸开,后又将防盗门焊死。王某很纳闷:“我掏钱买的房子,咋就不能住呢?” 7月14日,王某告诉记者说,这所房是他于今年5月中旬,掏13万余元从房地产商手中购买的,并办理了相关的购房手续和证明,两个月前搬进新居。7月3日晚,一男子(事后得知为徐某)和一老太太来到他们家,声称房子是他们的,并在他家的客厅沙发上睡下。7月5日下午,王某锁上防盗门外出。当晚,徐某将防盗门砸开并焊死。 那么,这所房屋到底是谁的呢?据该市拆迁办的负责人介绍,2002年该市唐子巷拆迁时,涉及徐家一处住宅,但徐氏兄妹4人在继承此宅产权上有了纠纷。拆迁办按规定对徐家旧房的补偿款进行了冻结,并按徐氏兄妹4人的意愿预定了各自的安置房。随后法院终审判决:该处房产权归徐某的兄长和两个妹妹所有,徐某不具有产权。据此,徐某也就失去了作为被拆迁户应享有的权利,其预定的安置房,也就是王某现居住的房子,按政策也退给了房地产开发公司,同时徐某所持的“定房单”失效了。该负责人说,王某通过正当渠道购买房屋,其权益应得到保护。 昨日,王某打来电话称,他将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