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422天的痕迹 见证牢狱生活留下的烙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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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08:45 南方日报 |
纪实作品 陈孝英 申小雨编著 只有法院才拥有审判权,罪与非罪、此罪彼罪、罪轻罪重,只能以法院的生效判决为准。所以,刘晓庆涉案的数额也只能以法院最后认定的数额为准。 第三,刘晓庆究竟当判多少年? 针对当时“刘晓庆有可能会判处死刑”的观点,提出量刑的前提是有罪,而且偷税罪的最高刑期是7年。我国刑诉法有关于“无罪推定”的明确规定,即在法院做出生效判决之前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此案即使构成犯罪,也是单位犯罪,应由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人员承担责任。 值得欣慰的是,文章中我只是如实地反映了自己的观点,而司法机关对刘晓庆税案的处理与我的观点竟十分接近。刘晓庆被取保候审是司法部门重程序、重证据的例证,表明刑事司法实践注重保护人权,也是无罪推定的体现。 从对整个案情的了解上看,我个人认为,刘晓庆做演员会比她经商更好些。她办公司铺的面很大,而且大多是她不熟悉的领域,而真正成功的只是她拍的几个电视剧。如果她能全身心地投入商业运作中,也许凭着她的聪明才智也有可能成功。但她内心对表演有着割舍不下的情结,她的每部电视剧都要亲自披挂上阵,这必然会影响她投入到市场和管理方面的精力。一心不可二用,如果刘晓庆能一心一意地投入到演艺事业会更容易成功。希望她能一直保持难能可贵的率直与自信,这是她性格中的精华,也是她应对生活中的各种挫折的财富。 “小花”复活——刘少雄谈刘晓庆 刘少雄:法学学士、MBA硕士、经济管理学博士;广东仁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律师、中国《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法律顾问。具有23年大学教学和公安、纪检、监察、企业管理及律师执业实践经验,主编、参编理论学术著作29部。在律师业务中,专长于民、经、刑诉讼和企业并购。接手“刘晓庆税案”是在案件初期局势和舆论最为不利的时候,在公安侦查阶段近300多天的日子里,他顶着各种压力,撇下手中很多事务,进驻北京,为刘晓庆及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的诸多事务提供了大量的法律帮助,付出了比以往任何一个案子多出若干倍的心血。 我是在2002年6月下旬介入刘晓庆税案的。说来有些蹊跷,有一天我为号称“2002年中国海关第一案”往返北京,在机场书店发现一本关于刘晓庆的书。当我买了该书一边翻阅一边为刘晓庆愤愤不平时,朋友从北京打来电话说:“刘晓庆出事了,已被有关部门拘留。现在刘晓庆亲属和朋友正在为她选聘律师,我们认为你有这方面的实力承聘,我们推荐了你,请你来北京面叙。”这是刘晓庆被拘留审查后的第三天。我迅速赶到北京,我的整个工作方案接受考评后被晓庆的亲属和朋友当场相中并接受委托,我就这样机缘巧合地介入了刘晓庆的案子。 我接“晓庆公司税案”除了上述的职业因素外,还出于我对刘晓庆本人的兴趣。我们这些50年代出生的人或多或少都受到过刘晓庆影片的影响。我对她的认识最初来自于《小花》,刘晓庆不仅是电影银幕上的“小花”,而且是我们那个时代的人心中的“小花”。我父亲当时是个“准右派”,满腹经纶却被遣送回农村,因此我的童年、少年、青年都在农村度过。那时候农村没有电视,每年放几场电影。《小花》这部电影在我们村放映时,我被“小花”所吸引,后来《小花》到别的村放,我就挨个地跑去看,直到下下下个村实在太远了,我才作罢。刘晓庆饰演的“小花”所表现出来的勤劳、勇敢、质朴、刻苦、善良、纯情、美丽的银幕形象,给我的青少年时代留下了永久的美好记忆。(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