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开辟“绿色通道”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08:47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7月19日讯(记者 张尚武 实习生吴天扬张丹丹)省政府今天向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发出通告,从7月20日开始,我省开辟“绿色通道”,促进农产品流通,促进农民增收。省政府要求,对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不得随意拦车检查,不得滞留车辆、卸载。 通告要求,各地公安、交通部门对在我省境内公路上运行的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没有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不得随意拦车检查;对有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要记录驾驶员、车辆和违法行为等情况,教育或者警告后尽快放行,不得滞留车辆,不得卸载和罚款,所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等信息,由省级公安和交通部门汇总并转递回原籍,各地公安、交通部门收到转递交通违法信息后,对违法者要依法予以处罚和教育,并定期向省级公安、交通部门反馈有关处理情况。 通告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的优惠政策。整车装载我省生产的活猪、活牛、活羊、活禽、鲜活水产品、鲜肉、鲜奶、鲜蛋、鲜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我省车辆,一律免收普通路桥通行费,减半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有条件的各类收费站、检查站、渡口等站口,都应开辟“绿色通道”,对整车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优先放行。为使农民得到减免鲜活农产品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的实惠,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主应降低运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