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违章有望异地缴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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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09:02 南方都市报 |
车主违章有望异地缴罚款 省公安厅称将在高速公路超速违章、事故高发路段合理设置“电子警察” 本报讯(记者邹琳 通讯员曾德明)省公安厅交管局拟在高速公路超速违章、事故高发路段合理设置电子测速装置。同时,该厅还考虑实现异地银行联网缴费,以方便违章车主缴纳罚款。昨日,省公安厅在答复省政协委员林义鸿的提案时透露了上述信息。 提案 高速公路该设“电子警察” 日前,就高速公路机动车辆违章超速问题,林义鸿委员提交提案指出,我省新上牌车辆近年来大幅度增加,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安全保障面临较大的挑战;大多违章车辆属于异地机动车,由于缺乏较科学和完整的管理执法网络系统,车主只能到违章地接受处罚,较为麻烦。 为此,他建议,尽快制定高速公路电子测速装置及执法管理条例,建立我省高速公路电子监测车辆违章处罚网络系统,统一缴纳罚款标准和办法。同时,对于在省内高速公路设置电子测速装置应当科学、统一安排,严格审核,防止设置过滥,在路况不宜设置测速装置及影响安全时应当禁止设置。慎重采取对违章三次以上机动车强行拖车和扣车执法行为。 答复 力争异地可交罚款 对此,省公安厅表示,将在建立完善全省交通违法信息联网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异地银行联网缴费,方便违章车主缴纳罚款。 省公安厅还表示,现在高速公路测速装置还比较缺乏,该厅交通管理局正组织全省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对管辖高速公路进行认真排查,拟在高速公路超速违章现象普遍、超速造成事故突出的一些路段合理设置电子测速装置。 据了解,电子测速装置,即“电子警察”,采取定点监控瞬时速度、监测一定距离的平均速度等方法对车辆行驶速度进行监控,即时把违章车辆信息传送至违章信息处理中心,并对违章者作出处罚。 深圳强行拖车即将修改 关于深圳市交警对违章三次以上机动车强行拖车和扣车的问题,省公安厅表示,这与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冲突,深圳市人大正准备对《深圳经济特区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进行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