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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市区搭客有望遭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09:02 南方都市报

  摩托市区搭客有望遭禁

  省交通厅拟修改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报法制办审核后再报省人大审议

  本报讯(记者邹琳 通讯员曾德明)记者昨日从省交通厅获悉,近期该厅拟修改《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禁止使用摩托车在大中城市市区内经营旅客运输。”

  今年我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孟浩对城市中摩托车“飞车抢夺”问题表示关注,并为此提交提案,建议通过省人大立法来限制我省摩托车载人搭客。

  对此,省公安厅答复,今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摩托车后座可以搭乘一名乘客。由于地方性法规不能与法律抵触,因此由省人大立法明令禁止摩托车载人是不适宜的。但考虑到摩托车载人、搭客给城市带来了很多不安定因素,且摩托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容易造成严重损伤,该厅表示,将建议有关部门在制定我省地方性交通法规时,利用限制摩托车通行或禁止摩托车通行等方法来控制大中城市中摩托车数量和限制摩托车通行范围。

  记者昨日还从省交通厅获悉,近期该厅拟根据《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进行修改,规定:“禁止使用摩托车在大中城市市区内经营旅客运输。”该条例报法制办审核后再报省人大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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