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号不合理市民可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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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09:28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刘志华通讯员曾德明)广东省将对交通信号灯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普查,对配时不科学、不合理,特别是行人通行时间过短的交通信号灯进行调整;同时建立信号灯定期检查和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信号灯问题制度,及时调整信号灯配时,直至更换合适信号灯。昨日,就广东省副省长、原政协广东省常委宋海反映广东省不少交通信号设置不合理的提案,省公安厅在答复中透露了上述消息。 马路过一半绿灯变红灯 宋海等在提案中反映,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赋予了行人在人行横道上的绝对优先权,然而纵观现时广东省的交通管理设施,所制定的交通信号忽视了行人通行的需要,在道路较宽阔的路段,交通信号的设置使得行人过马路的时间十分短促,往往是很短的时间,必须跑步才得以通过,老年人、小孩及孕妇还未走到马路的一半就显示红灯,令行人陷入非常危险的境地。为此,宋海等建议,重新设计道路交通信号及通行时间,对于人行横道,应充分保护行人的生命安全,保证行人在人行横道上的绝对优先权。 将及时处理群众投诉 昨日,广东省公安厅就此提案答复表示,目前广东省一些地方的一些路段、路口人行横道的确存在绿灯时间短、行人横过道路困难的现象。 对此,省公安厅表示将采取3项措施加以解决: 一是对交通信号灯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普查,对配时不科学、不合理,特别是行人通行时间过短的信号灯,将通过实地反复勘测和校验,按照行人优先的原则,及时进行调整; 二是建立信号灯定期检查和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信号灯问题制度,根据交通流量的变化和群众反映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信号灯配时,在条件许可情况下更换适合实际的其他类型信号灯; 三是对路面宽阔,行人难以在一次绿灯时间里通过道路的,将与道路主管部门进行协调,在道路中央分隔带设置行人安全岛,确保行人在第二次绿灯时间内通过道路。 车流量大路口保障行人通行 此外,对于提案中“多数路段右转弯车要有信号指示才可以转通行”的建议,省公安厅表示,为了最大限度提高路口通行能力,不宜在多数路口禁止车辆红灯亮时右转弯。但在车流量大,行人通行多的路口,可以通过设置交通标志的方式,禁止车辆遇红灯时右转弯,以充分保护行人的通行权。(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