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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实践与思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09:47 贵州日报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商品化的手段在住房领域配置资源,比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住房实物分配更加公平和有效率。但是,在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条件下,住房商品化并不能完全解决全社会的住房问题。这是因为还有一部分中低收入家庭不能承受过高的住房消费支出,还需要政府以非市场化的手段,实施不同方式和不同程度的住房社会保障。

  城市住房问题既是社会问题也是经济问题。住房价格与居民的住房消费支付能力,则始终是住房问题的核心。自停止实物分配,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来,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平抑过高的商品住房价格,提高广大居民的住房消费支付能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具体地说,主要采取了两种补贴的政策。一是按职工的劳动贡献大小进行住房补贴。这种住房补贴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对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前职工过去工资收入中住房消费含量不足部分予以补偿,按照职工过去的劳动贡献大小(具体是按职工的工龄职级)进行发放。住房补贴的资金主要由各地在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中的存量住房资产转化而来。这种住房补贴在贵州叫做存量补贴,其他地方叫做一次性住房补贴。应该说,实施这种补贴的关键在于及时发放,才有利于广大中低收入职工主要是老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否则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初确定的补贴数额发到手上时已经买不到相等面积的住房。但现实是,由于种种原因,这部分补贴往往不能及时发放,从而严重影响住房分配货币化进程,也使许多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另一部分是根据职工现在劳动贡献大小发放的住房补贴,被称为按月补贴或者增量补贴。主要是将国家和单位每年用于职工住房建设投资的各种隐性支出转化而来的资金,按月补贴给职工用于住房消费。住房公积金在一定程度上是这种补贴的一种特殊形式。这已经在全国绝大多数城镇普遍推行,而实行按月补贴(增量补贴)的城市则不多。有的城市既对职工发放按月补贴(增量补贴),又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有的城市则是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比例来实施的。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这种住房补贴(包括住房公积金)都是职工工资收入的一部分,既是职工的劳动所得,也主要是职工在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后的住房消费资金。因此,要把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改革,千方百计搞好这种住房补贴发放,使广大职工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当前,一些地方和单位的领导及职工,对于国家在这方面的政策缺乏认识,导致这种住房补贴的发放在各地甚至同一地方不同单位的差异较大。特别是住房公积金,在我省的覆盖率仅达到50%左右,即有一半左右的职工没有获得这种住房补贴。这在某种程度上既扩大了收入分配的差距,也是新的分配不公,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另一种补贴的政策,则是以居民的收入高低来衡量,确定是否发放住房补贴。或者说,是对在一定收入水平线以下的居民为解决住房问题所发放的补贴。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为中低收入家庭建立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我国目前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一是发展经济适用住房。这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实行行政划拨土地,减免有关税费,也就是所谓的“补砖头”,对于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平抑过高的商品住房价格,具有重要的作用。由于只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就获得了政府的这种补贴,而政府的财力有限,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补贴也是有限的,相对而言,住房的需求则要大得多。因此,有必要以收入的高低作为划定准入者的界限,即确定政府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覆盖的范围、对象及标准,才能使真正迫切需要这项补贴的居民获得,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只有根据政府的能力来正确划定准入界限,才能够解决过去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和标准失控,优惠政策较难落实,准入对象随意等现象,充分发挥经济适用房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廉租屋制度。所谓廉租屋,是指以低廉租金出租的房屋。廉租屋制度是我国为收入少和住房困难的“双困户”解决住房问题的一种制度。收入少是指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政府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住房困难是指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6平方米。作为一种制度,廉租屋制度应包括廉租房的供应、廉租对象的确定、资金来源、补贴方式和标准、准入迁出办法等一整套完善的措施。在实践中,主要实行实物补贴和货币补贴。实物补贴是直接的,具有明显的解困作用和效果。由于住房实物的不可分割性,因此需要通过适当调整租金标准以解决承受能力的问题。货币补贴是灵活的,通过确定与收入相适应的货币补贴标准,使每一户需要住房社会保障的特困家庭,都能够公平地获得住房补贴。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以及补贴对象的具体收入情况,确定相应的补贴标准。为了使政府有限的财力充分发挥效率,最大限度地解决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应坚持货币补贴为主、实物补贴为辅。

  总之,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需要通过变实物分配为货币分配和住房公积金制度,使职工获得住房补贴,提高住房消费能力;通过发展经济适用房,把房价降下来;通过廉租屋制度,解决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才能逐步解决广大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职工的住房问题。

  作者:张世俊 来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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