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桶装着90万元假钞 运输假钞,罪犯领刑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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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12:00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昨日,黔西南州中院公开审理了耿仕文犯运输假币案,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耿仕文犯运输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12月7日下午,耿仕文携带两只内装假币和豆子的蓝色塑料桶从广东省隆江高速公路路口登上福建至昆明的一辆卧铺车,准备前往昆明。12月8日晚21时许,当车途经贵州兴义市时,公安人员在拦车检查时,当场抓获耿仕文,并查获其所携带的假币面值899980元。 耿仕文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无异议,他同时供认,是一个叫赵家兵(另案处理)的人叫他带的。他和赵家兵是朋友,经常从赵那里拿钱来用。在此之前还曾经带过三次假币。第一次是用音箱装了30万元,第二次带了40万,第三次带了50万。他在赵那里获得的好处就是平时赵给他零用钱。这一次赵给他500元路费叫他带90万,他数都没数就带着上路了。 法庭经过合议后进行了当庭宣判:被告人耿仕文犯运输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法庭宣判后,耿仕文表示服判,不上诉。 作者:尤立宪 来源: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