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部门对营业性游泳池开展卫生专项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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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18:06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本报讯记者周敏报道:近日,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人员对市区部分营业性游泳池开展卫生专项整治,本次专项整治重点是游泳池卫生配套设施是否完善和水质管理是否规范。从目前检查情况看,大部分泳池的水质管理良好,但是部分泳池的卫生辅助设施不够规范。 据检查人员介绍,营业性游泳池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水温在22℃至26℃,混浊度≤5度,PH值6.5至8.5,尿素≤3.5mg/l,经过检查,我市游泳池均能符合以上标准,大多泳池管理者也能做到每日消毒。按照规定,泳池还必须配套脚踏池,但是从检查情况看,不少泳池目前还没有设置,有些已设置脚踏池的泳池则形同虚设,没有启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