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社会岂容黑恶势力藏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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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23:13 红网 |
轰动全国的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大地主”、“小地主”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今天上午在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批黑恶“保护伞”同时被起诉猫捉老鼠的游戏。(《中国青年报》2004年7月19日报道) 读了这则大快人心的消息,在短暂的激动、兴奋和欣喜之后,我的心情却突然暗淡起来,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背后助纣为虐的“保护伞”感到悲哀。 黑恶“保护伞”的存在是我们除黑的最大障碍。黑社会性质组织一般都因涉及同谋犯罪分子多,社会背景和关系复杂,作案手段残忍,往往欺行霸肆,横行无忌,社会影响和危害大等特点,而被老百姓深恶而痛绝之。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胡作非为和耀武扬威背后仰仗的是“保护伞”的威力。“保护伞”威力从何而来?它来自国家公器的威力,来自人民赋予它们的权力,来自人民对它们的信任和依靠。然后,在我们的领导干部中却寄生着一些丧尽天良和人性的败类,为了一己私利,而不惜将为人的道义、职责和尊严等抛弃,充当起愚弄和祸害老百姓的帮凶,充当着保护坏人对付人民的保护伞,不能不说是社会的一大耻辱,一种退步。尽管在一定范围内,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社会势力和社会破坏性不容低估,但毕竟他们是站在了社会和人民利益的对立面,可谓名不正言不顺,而且其相对于我们名正言顺的公安和执法机关的庞大力量和组织,仅仅处于敌寡我众的不利地位,我们完全有实力和信心取得这场较量的胜利,因为正义必将战胜邪恶是社会的法则和责任使然。 公众道义、良知和责任的缺失,是我们除黑的不利因素。黑社会性质组织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是对公众道义和责任的一种挑衅。然而,现实生活中,抱有胆小怕事,贪生怕死、明哲保身的“各顾各”思想者大有人在,他们的大量存在不仅消减了正义的气势和力量,而且在无形中助长和壮大了社会黑恶势力气势和力量。因为任何事物和组织都有一个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过程,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自然也不例外,为什么我们没能将它控制和消灭在最初的规模和弱势之下,除了公安和执法部门管理存在漏洞和打击不力外,公众的道义和社会责任缺失也难脱其责。试想,如果面对社会黑恶势力,我们每个人都能放弃个人的一己私利,甚至是生命安危,挺身而出,与其进行势不两立的决斗和抗争,那么,社会黑恶势力一定会得到有效的控制,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并从社会上销声匿迹,从而使更多人的利益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在一个不断向法制化迈进的国度,我们无法容忍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存在,无法容忍公众道义、良知和责任的缺失,更无法容忍披着为人民服务而充当着黑恶“保护伞”的一些国家机关干部的假公济私。只有社会每个人都树立起他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真正捍卫的时候,自己和大众的利益才能得到真正的保障的意识和社会责任,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运用好国家公器的威力,履行好为人民服务的职责,强化每个人的社会正义感、责任感和主人翁观念,黑恶势力将无处容身,并注定会身败名裂和一去不复返。(稿源:红网)(作者:冀卫军)(编辑:徐志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