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忠祥被告案交换证据 饶颖拒交“欠条”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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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03:5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昨天是“饶赵案”双方财产权属纠纷举证期限的最后一天,双方在北京海淀区法院第五十法庭进行证据交换,饶颖拒绝提交“欠条”原件。 在法庭上,饶颖提交了3大类的9份证据,赵忠祥的代理律师王富也提交了2份报纸作为证据。据饶颖介绍,她的证据主要分为3大类,第一部分是“欠条”的复印件、录音光盘以及根据录音整理的文字,饶颖表示光盘内有她向赵忠祥要钱时两人的对话;第二部分是两张录音光盘,可以证明她与赵忠祥之间已经谈婚论嫁;第三部分是城建二医院院长等人的证明证词,其中包括一位名叫马玉梅的目击证人的证言,据称她曾见到赵忠祥给饶颖送“欠条”。 饶颖表示,她要在正式开庭的时候再提交“欠条”原件。对于赵忠祥声称已经准备好材料起诉她,饶颖说:“我会积极地应对他,也欢迎他反诉。如果他反诉我的话,又给了我一个平台有更多的说话机会,我还有很多证据。” 据悉,饶赵财产权属纠纷本月26日将在北京海淀区法院开庭。Y 柳志卿 |